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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警迅即查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博眼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该贴发出后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到案后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经批评教育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同时,山西警方提示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公民上网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6月9日上午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临汾市人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不轻信传言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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